中共貴陽市委文件
筑黨發〔2017〕4號
中共貴陽市委、貴陽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會展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建立結構優化、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發展協調的會展業體系,使會展業成為貴陽市現代服務業新的經濟增長點,提升城市綜合競爭力。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5〕15號)、《中共貴陽市委、貴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的意見》(筑黨發〔2014〕29號)的要求,結合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圍繞建設以大數據為引領的創新型中心城市的戰略目標,立足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需求,以產業化、市場化、品牌化、信息化、國際化為導向,以良好的生態資源、便捷的交通條件和不斷完善的會展業基礎設施為依托,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強化政府對會展業發展的引導和扶持,提升會展業整體規模和綜合競爭力,全力打造“貴陽-中國夏季會展名城”“四季活動勝地”。
(二)發展目標。力爭用5年時間,培育和打造一批在國內外影響力強、美譽度高的品牌展會;培養和引進一批實力雄厚、專業化程度高、競爭力強的會展公司;培養和造就一批高素質的會展專業人才,使全市會展業逐步實現從政府扶持向市場化運作轉變,從綜合性會展向專業性會展轉變,從區域性會展向全國性、國際性會展轉變。
到2020年,年辦展數量達到200場,展出總面積200萬㎡;年辦會議1000場,其中國際性會議占比5%以上;年辦大型節慶活動達到25場,年辦大型賽事活動50場。會展企業數達到200家以上;從業人員達到10萬人左右;會展業綜合經濟效益達到260億元以上。展覽業綜合指數力爭在全國省會城市排名靠前。
二、主要任務
(三)做大做強品牌展會和本地特色展會。不斷提升中國國際大數據產業博覽會、生態文明貴陽國際論壇、中國(貴州)國際酒類博覽會、中國貴州綠色博覽會-大健康醫藥產業博覽會等會展活動的質量和檔次,使其始終成為全國乃至在國際上有較大影響力的會展活動。圍繞全國生態文明示范城市和創新型中心城市建設,著力培育以大數據為引領的大健康、大旅游、高端裝備制造、節能環保及互聯網金融等方面的專業性展會和各類文化交流活動。形成引進會展和自主培育會展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的格局,提升我市會展質量和水平。力爭每年培育出1個以上市場前景好,高質量、高效益的品牌展會。
(四)推動市場主體快速發展。鼓勵多種所有制企業公平參與競爭。鼓勵優勢會展企業通過收購、兼并、參股等形式組建大型會展集團,打造我市會展領軍企業。引進國際會展行業組織在筑設立分支機構,參與貴陽市會展各環節業務;支持我市企業與國內外會展企業開展全方位交流與戰略合作,實現共贏發展,提高辦展能力和經營水平。逐步建立以會展龍頭企業為帶動,中小企業為輔助,各類配套行業為補充的會展產業鏈。
(五)推進會展業信息化建設。鼓勵支持會展企業在會展營銷、會展服務、會展產品等方面實現信息化,推動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等在會展業中的應用,提升會展綜合競爭實力。加快推進“互聯網+會展”進程,搭建會展云平臺,實現會展活動項目庫與會展承覽企業、廣告策劃公司、賓館酒店、旅游文化等上下游企業信息的數據共享平臺,實現會展資源要素的高效快捷對接。建立政府數據與會展互聯互通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會展管理系統,在實現會展智能化實時監控管理的同時,不斷做優全方位的線上會展,AR、VR等技術手段,打造線上線下同步的會展管理;建設會展數據中心,打造“永不落幕的會展”,并以此為示范,力爭建成全國會展業數據中心。
(六)打造會展業產業集群。依托現有的貴陽國際會議展覽中心、貴陽國際生態會議中心、貴州省國際會議中心等會展場館,進一步完善會展配套服務設施,形成會展業核心集聚區。適應省會城市會展業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加快會展基礎設施建設,在貴陽市相應區域規劃布局規模互補、功能各異的會議、會展中心及星級酒店、餐飲等配套設施,改善貴陽市會展業基礎設施不足的現狀,逐步發揮會展業的帶動作用,重點發展以物流、通信、金融、旅游等為支撐,策“劃、廣告、現場服務等為配套的產業集群,形成行業配套、產業聯動、運行高效的會展業服務體系,促進市場要素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推動一、二、三產業聯動發展,形成會展業集群。
(七)積極提升會展國際化水平。深化與歐美等國家和地區以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經貿交流合作,拓寬合作領域,促進會展經濟向海外延伸,加強與國際、國知展企業的溝通聯系,積極承接國際組織、國家部委主辦的涉外會展活動。鼓勵政府相關部門及商會、行業協會、會展公司等專業機構積極引進一批國際化、品牌化、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的知名展覽、會議來筑舉辦。形成引進會展和自主培育會展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的辦會辦展格局。吸收借鑒國際知名會展企業在辦會理念、展會組織、運作模式、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先進經驗,按照國際標準規范會展服務語言、標志標牌和項目執行。
(八)加強會展業宣傳推廣。把會展業納入城市形象宣傳的重要內容,建立會展宣傳推廣機制,制定我市會展業整體宣傳推廣計劃。制作專門的宣傳推介材料,通過全國和本地主流媒體,開辟會展專欄,加大重點會展項目的宣傳報道力度。積極參加國際、國內以及區域性的重要會展活動,通過舉辦“中國會展業(貴陽)論壇”等活動,營造會展宣傳氛圍,搭建宣傳推介平臺,積極推介會展品牌,提升貴陽會展影響力。每年開展3次以上會展招商推介活動。
(九)改革和完善會展管理體制。逐步建立政府辦展退出機制,整合市會展辦、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貴陽市支會等相關資源和力量,在條件成熟時,成立獨立的貴陽市會展管理專門機構,強化人員配置,負責對全市會展工作的統籌管理和業務指導。支持國有平臺公司成立或參股會展公司,參與市場競爭,以市場化手段,承辦各類會展活動,探索建立貴陽市會展營運中心。
三、保障措施
(十)進一步完善管理工作機制。成立由市政府市長為組長、分管副市長為常務副組長的貴陽市會展業工作領導小組,制訂全市會展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等并組織實施。每季度召開一次領導小組工作會,協調解決會展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貴陽市會展經濟促進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會展辦)作為全市會展工作的主管部門,要強化對全市會展業發展日常工作的統籌和對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會展工作的指導。建立由市會展辦牽頭,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旅游產業發展委、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安監局、市衛生計生委等相關部門和單位組成的貴陽市促進會展業改革發展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根據會展工作需要,適時召開專題會議,協調解決會展活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十一)保障會展業發展資金支撐。按照政府引導,市場為主的原則,市財政每年安排4000萬元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用于非政府性會議、展覽、節慶、賽事等會展活動的扶持和獎勵,市會展辦和市財政局要加強對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宏觀導向和激勵作用,促進會展業發展。市政府及相關部門主辦或引進的會展活動,相關經費按一事一議的方式另行安排。
(十二)強化會展服務工作。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服務于全市會展業發展大局,梳理會議、展覽、節慶、賽事活動業務辦理流程和所需材料清單并進行公布,在不斷實踐中創新和優化。
市會展辦要充分發揮行業主管部門的職能,加強對全市會展業發展的協調和管理。
市各級公安部門要以安全為核心,根據會展的性質、規模、來賓情況等,分級分類、突出重點,全力做好大型會展安全保衛工作。信訪維穩部門要做好大型會展活動的信訪維穩工作。
市衛生計生部門負責提供有效的醫療衛生保障,會議召開期間提供大會現場及重要嘉賓接待酒店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市宣傳部門要積極宣傳我市會展政策,推介大型品牌會展活動。
市交通、城管等部門要做好會展活動期間的交通保障和活動場館周邊的服務工作。
市工商、質監等部門要加強對市場和展品質量的監管。市科技、知識產權等部門要鼓勵支持會展企業通過專利申請、商標注冊等方式,開發利用展會名稱、標志等無形資產,提升對展會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和保護水平。
海關、檢驗檢疫等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為會展活動提供優質、快捷的服務。
市商務、外事等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能,做好相應服務工作。
(十三)加強會展監管。強化展會協調服務,努力解決組展商、服務商、參展商、專業觀眾、消費者的糾紛,維護會展主體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負責指導督促主辦單位強化會展活動安全措施,制訂應急預案,落實安全責任。把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列入展會總體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完善重點參展產品追溯制度,推動落實參展企業質量承諾制度,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會展維權援助舉報投訴和處置能力建設,完善舉報投訴受理處置機制。
(十四)推動會展行業協會建設。市會展行業協會要加強自身建設,積極開展行業發展規律和趨勢研究,制訂會展業管理標準體系,開展會展企業資質認證,完善聽證、決策、咨詢等制度,建立覆蓋會展場館、辦展機構和參展企業的會展業信用體系、信用檔案、違法違規單位信息披露制度,暢通行業協會與各個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通過編印“貴陽會展動態”等形式,每月向市會展辦反映會展工作動態。
(十五)健全會展業統計制度。建立會展業統計監測分析體系,由市統計局牽頭,會同市會展辦、市會展行業協會及其他相關部門制定會展業統計方法,明確會展統計職能部門,將會展業指標統計納入三產服務業統計體系進行跟蹤、管理,做到應統盡統,科學調度,不斷推動會展業發展。
(十六)加強人才體系建設。鼓勵貴陽職業技術學市屬高等院校開展會展前沿理論研究,因地制宜設置專業課程,培養適應會展業發展需要的技能型、應用型和復合型人才。積極引導校企合作,鼓勵中介機構、會展協會與相關院校和培訓機構聯合培養、培訓會展專業人才。建立貴陽會展專家智庫,逐步建立招展引會項目評估機制,提高會展項目質量。
(十七)加強會展業發展目標考核工作。市政府把會展業工作納入市直各有關部門和相關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與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同考核。主要考核每年會展業工作推進情況,市直各有關部門履行會展業發展工作職責情況等,具體考核細則由市督辦督查局會同市會展辦制定實施。
2017年3月29日